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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一大波年終獎來襲!相關個稅知識知多少?


易達財務提供專業的鎮江公司注冊鎮江代理記賬服務,上一篇文章我們講解了《明確了!增值稅征收率統一調整為3%,不再區分小規模和一般納稅人,還有……》,今天易達小便將與大家分享《重磅!一大波年終獎來襲!相關個稅知識知多少?》。

年關將至,一大波年終獎即將到來,相信大家在欣喜之余,一定也很關心個人所得稅的繳納,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1、全年一次性獎金包含哪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包含了:

(1)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2)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3)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2、半年獎可以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五條規定:“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p>

3、年終獎計稅方式新變化該如何計算繳稅呢?

 在2021年12月31日前,計稅方式有兩種選擇:

(1)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4、單獨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和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有什么區別?

 案例一:假設企業職工小王的每月工資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后的應稅收入額為7000元,允許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額為1000元,沒有其他收入和扣除項目,2019年12月,企業將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42000元。請問小王取得的這筆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用哪種計稅方式?

1、選擇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計算步驟:

Step1: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即42000/12=3500元。

Step2:查找稅率,參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3500元適用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元。

Step3: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42000*10%-210=3990元。

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7000*12-0-5000*12-0-1000*12-0)*3%-0=360元。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3990+360=4350元。

2、選擇并入當年度綜合所得計稅并入后的年度綜合所得=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7000*12+42000)-0-5000*12-0-1000*12-0=54000元。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并入后的年度綜合所得*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54000*10%-2520=2880元。

本案例中,兩種計稅方法相比,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稅所繳納個人所得稅相對較少。

案例二:假設企業職工小王的每月工資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后的應稅收入額為15000元,允許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額為1000元,沒有其他收入和扣除項目,2019年12月,企業將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42000元。請問小王取得的這筆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用哪種計稅方式?

1、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計算步驟:

Step1: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即42000/12=3500元。

Step2:查找稅率,參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3500元適用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元。

Step3: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42000*10%-210=3990元。

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5000*12-0-5000*12-0-1000*12-0)*10%-2520=8280元。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3990+8280=12270元。

2、選擇并入當年度綜合所得計稅并入后的年度綜合所得=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15000*12+42000)-0-5000*12-0-1000*12-0=150000元。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并入后的年度綜合所得*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50000*20%-16920=13080元。

本案例中,兩種計稅方法相比,小王可以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5、一年內可以多次使用單獨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嗎?

不可以。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單獨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6、年終獎以外的其他獎金,可以參照單獨計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個稅嗎?

不可以。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文章來源:上海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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